第(3/3)页 原因很简单,酒神教教徒在阿卡迪亚并不是什么稀罕货,相反已经烂大街了。 作为酒神教幕后的宗教头子,某位教祖大人看着一个个卖力替自己传教的教徒们,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。 而似乎是因为阿卡迪亚的土壤,特别适合传教,洛恩一路走来,就看到了在和自己的酒神教争抢信徒的另外两帮人。 其中一派,衣服上有着星月图案,喜欢借着一些炼金术的噱头,可以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,以此招揽新人入会。 他们是赫密斯派,这个名字来自于Hermes Trismegistus,意思是“三倍伟大的赫密斯”,信仰的是异乡的智慧之神托特、古老的信使之神赫密斯、以及奥林匹斯的极速之神赫尔墨斯。 三位一体的三位神灵,共同构建了赫密斯派的信仰主体。 根据教义,赫密斯派认为人类投身到世界是一段精神的旅程,最后仍应该与神性合而为一,与大自然的秩序取得平衡。因此,赫密斯派的文献里有很大一部分提到了占星学,炼金术和魔法的使用方法,试图教会人们利用并驾驭自然的力量,由此吸引了不少怀有好奇心的普通人。 三重伟大的赫密斯?三位一体的神灵? 赫尔墨斯,你小子回头记得把版权费交一下。 一直盗版和篡改神话内容的洛恩,看到自己居然也有被模仿和侵权的一天,不由暗自腹诽。 那位奥林匹斯的极速之神虽然曾出生在阿卡迪亚的山洞里,将这片土地视为自己的圣地。 但自从儿子潘神死后,赫尔墨斯和这片土地的联系就急剧下降,加上阿卡迪亚本身民风彪悍,崇拜强者,因此,他逐渐竞争不过阿尔忒弥斯。 侍奉那位狩猎女神的月神殿,因此一家独大,成为阿卡迪亚主流的信仰。 之前,为洛恩一行人测试的白袍女祭司长就来自于月神殿。 而为了能重新在阿卡迪亚的地界上站稳脚跟,那位心思活络的和极速之神,也开始了宗教改革,逐渐发展出了赫密斯派,并派遣自己的门徒在这片土地上为自己传教。 不愧是商旅之神,头脑就是灵光。 洛恩中肯地评价了一句,随后看向了和酒神教争地盘的另一伙人。 “仁慈的女神啊,感谢您,赐我食。” 百十人挤在一间逼仄阴暗的小屋中,分发畅饮着新鲜熬煮好的大麦粥,然后如喝醉般,依靠在墙角和地面,昏昏沉沉睡去。 同时,丝缕状黑色雾气从那些饮用了大麦粥的信徒们身上逸散,并逐渐消弭在空气中。 当这些类似杂质的东西被排出体外,一个个信徒似乎是被有内到外地净化了一遍,眉头舒展,面色祥和,呼吸更为平稳,全身上下似乎都散发着莹光。 嗅着门缝中飘来的麦粥气味,洛恩忍不住打了个喷嚏。 休刻翁麦粥啊,难怪感觉有点熟悉。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玩意应该厄琉息斯密教举行秘仪时,最喜欢用的东西。 而这个教派崇拜农神德墨忒耳和冥后珀耳塞福涅,希望通过特定的食物与秘仪,获得永生不死的生命。 原版神话中,农神德墨忒尔在寻找女儿珀耳塞福涅的过程中,就曾用休刻翁麦粥的琼浆为一位养育过的城邦王子擦拭身体,并在夜间将他放在火上烤炼,希望煅烧掉他凡人的部分,让他获得永生, 而海洋女神忒提斯将儿子阿喀琉斯浸泡在冥河之水中,让他不死的身躯,也是受了厄琉息斯秘仪的影响。 由于对凡人来说,永生和不死几乎是无法拒绝的诱惑,因此厄琉息斯密教的传播也相当快,阿尔忒弥斯还没离开多久,这支外来的教派就在阿卡迪亚吸引了一大批信众。 在街上行走的洛恩第三次打折了摸向口袋的贼手,看着城中形形色色的身影,暗自腹诽。 信奉阿尔忒弥斯的月神殿、信奉他本人的酒神教、赫尔墨斯偷偷组建的赫密斯派、还有信奉农神德墨忒尔和冥后珀耳塞福涅,年份比较古老的厄琉息斯密教…… 再加上和堤丰神性有关的【兽灾】…… 好家伙,阿卡迪亚这地界,可真是勃勃生机,万物竞发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