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不过半天的时间,在天色还未彻底暗下来时,她赶回了与墨尔加斯相约地点。 不出所料的是,墨尔加斯并不在那里。 戚绵站在店铺下,左右看了看,她就知道黑暗神不会那么乖乖听话的,当然也有可能是对方在忙什么事情还没有忙完,那么她还是去找一下吧? “哎,这位小姐。”身后传来一道雄厚的声音,“我看您在这里站了有一会儿了,要不要来我家吃点东西,看您这么尊贵的模样,想必是某家的大人物,我愿意给您便宜一点价钱。” 戚绵回过头,原来那家店铺是个小餐馆,这位相貌平平的中年男人大概就是这家店铺的老板。 她开口正想婉拒,又想起墨尔加斯,便开口询问道:“不吃了,我已经吃过了,您有没有在这里见到一名皮肤苍白身材瘦削的黑发少年,噢,他还有一双漂亮的红眼珠。” 老板转了转眼珠,很快就回答道:“有的,我记起来了,刚才好像还在这站了一会儿,然后来了个年轻姑娘将人带走了,那位姑娘我认识,所以印象深刻。” 戚绵眉头一皱:“什么?哪位姑娘?” 老板神秘地眨了眨眼:“小姐,那位黑头发的少年可是你的情人?如果是的话,您就要小心了。” “带他走的姑娘,是我们这最有钱有势的琼斯家的大小姐,她年轻漂亮还十分娇纵,经常看上哪个长得好看的青年才俊,就将人带回去了。” 戚绵听得忍不住挑了挑眉,心想这还有个她的“翻版”?有钱有势还骄纵的大小姐,可不就是以前的戚绵·莫瑟吗?只不过戚绵·莫瑟可不贪色,这位琼斯小姐听起来倒是有点花痴的样子。 话说回来,戚绵暗戳戳心想道,黑暗神那样的人,都能直接被人带走? 她的脸色不见半点焦急担心,反而是看热闹的好奇更多,老板看着她脸上的神色,暗自嘀咕看来那长得不错的小少年应当不是这位小姐的情人了。 戚绵向他打听了一下琼斯家族的位置以及刚刚两人离开的方向,紧跟着追了过去。 没走几条街,戚绵忽然看见前方围起了一大圈的人,她走过去,一眼就看见了那人群中央的墨尔加斯—— 黑发少年的那张脸在这一圈范围里,还真是格外精致出众,他的脸色很不好看,血红色的瞳孔深处隐隐闪烁着冰冷的杀意,而这杀意不仅仅是对他身边那位红发的小姐,还对周围所有看热闹的人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