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41.第六案——法官-《东京警察非正常升职记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上杉信虽然有了大概的思路,但要想具体的实施调查,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。

    上杉信所言有权限调取资料的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,整个东京都内恐怕也有近十万人,并且这些人的安全等级都很高,要是擅自调查他们,恐怕案子还没破,自己就先引火烧身了。

    所以,还得更进一步的缩小调查范围才行。

    而这,需要更多的线索依据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...

    这时,梁田清之又给上杉信拿过来一份卷宗:“上杉警部,这是暗黑执法者第六案的卷宗。”

    上杉信问道:“梁田警部,不是说好案情共享,毫无保留吗?这个卷宗刚才怎么没拿过来。”

    卷宗虽然只晚拿来了两个小时,但其中隐藏的问题却并不小。

    现在特支系既然选择协助3系办案,那他们就是绑在一起了,如果破案不力,特支系也会跟着受到追责。

    所以在文件正式签署之前,上杉信就和梁田清之说的明明白白,特支系接受案件的前提是:3系必须对案件所有的情况和盘托出,不能有任何的保留。

    上杉信提出这一条,是防止3系为了在破案中占据主导,故意对特支系隐瞒一些线索情报,从而导致了破案不利。

    倒不是说上杉信真的认为3系会这么做,只是做事还是谨慎点好。

    正所谓亲兄弟还明算账呢。

    有些事提前说明白了,事后出事追责,大家也好有个明确的责任划分。

    否则倒是相互推诿责任,大家闹得不愉快,好事变成坏事。

    而上杉信提出的这点要求,梁田清之也答应了。

    但是刚才,梁田清之却只给了上杉信暗黑执法者五件案件的卷宗,并且根本没有提到还有第六案。

    如果他不拿出第六案卷宗,上杉信还不知道有第六案呢。

    这就难免有些故意隐瞒的嫌疑了。

    所以上杉信要问清楚,这第六案的卷宗为什么不一起拿出来?到底是因为一时疏忽呢?还是因为刚才有某些原因,所以才没拿出来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面对上杉信的质问,梁田清之略带歉意说道:“上杉警部,非常抱歉,刚才有一些问题没有第一时间拿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梁田警部,为了你我之间的精诚合作,还请你说明理由,我不希望有什么别的原因影响了破案。”
    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