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他对程青松的话依旧不相信。 只是叶璃肯给他送碘伏来,让他很意外罢了。 程青松的嘴巴还在叭叭地说:“阿谦,有些话我很早就想对你说了,虽然你嘴巴硬不承认,但我知道你心里一直是喜欢云芸,云芸吧好是好,但她以后是要考大学,找铁饭碗的……” 他从小和莫南谦一起长大,知道发小打小就刻苦努力,要是莫父没有出事,他现在肯定就在省城发展了,偏偏现在一家老小都指着他。 而云芸从小就是大队长家金尊玉贵的人儿,云春来夫妇是把闺女放在心尖尖宠的,试问又怎么可能把闺女嫁到莫家来? 莫南谦沉默着穿好衣服就出去了,并不回应兄弟的话。 他找到叶璃的时候,叶璃这会儿正在地里帮王大娘家收油菜籽。 现在是夏收的时候,也是油菜籽收获的季节,油菜颜色稍微发黄的时候就要开始采收,如果太晚的话,很多菜籽就榨壳落在地里了。 吴松伤了手,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,干活就不得劲了,而叶璃因为想要一点菜籽油放家里做饭,可是自己家里又没种,刚好路过的时候知道王大娘缺人手,于是就以工换物。 先是把地里的一棵棵结满菜籽的油菜用弯道割下来,收集到空地上铺好的编织塑料上晾晒…… 叶璃是个能干的,干活也卖力,因为大娘还管了她一顿午饭吃,一海碗素菜面。 阳光很毒很灼人,叶璃穿着长袖戴着长帽,可是汗水还是一遍遍湿了衣裳,湿哒哒贴在肌肤上,她用袖子随意擦了擦额头的汗水,动作麻利地割油菜杆子。 这还是最累的,等刚收割下来的油菜杆子晾晒了差不多以后,就要开始用工具拍打脱粒,到时候如果天气还是像现在炎热,那可真是要了卿命喽! 但这又能怎么办呢?叶璃也很无奈。 看别人穿书都会附赠个实用的异能。 比如空间啦,超市啦,点石成金啦,怎么到了她这里,就魂穿。 唯一的异能还是穿书前的原装货。 打人的确是一把好手。 可现在是八零年代初,物资匮乏,百废待兴,要紧的是食物,所以她带过来的异能多少还是鸡肋一些。 叶璃想,等忙完这一阵,一定要去寻求新的谋生之路。 一直留在农村种田也不是长久之计。 她英语不错,以前为了出国留学做准备,专门考了雅思,成绩接近满分,出国比赛的时候还和老外无障碍交流,平时出国旅行也会住在当地人的家里锻炼口语,她曾经想过,以后进外交部做翻译呢! 要是现在能找份翻译的工作就好了。 不过这个小地方想找翻译工作怕是有难度的。 她又想到了卖瓜子。 如果能通过卖瓜子获得第一桶金,那真真是再不好过的事情。 这样想着,仿佛目前的人生还是充满了希望,干活更得劲了一些。 叶璃擦汗的时候,无意中瞥见不远处静默站着的莫南谦。 她直起身望了过去。 男人站在一棵苍翠的野生天竺桂旁,身姿卓越,神容肃然,那双窅黑的目光正一瞬不瞬盯着她看。 夏风微微,不断飘来竹林里竹叶的香气,远山一片绿浪翻滚,层层叠叠而去,再又层层叠叠而来。 叶璃歪头想,这个家伙应该是没事的吧! 她去找赤脚大夫买的碘伏对擦伤还是有帮助的,至少能消消毒。 虽然真的好讨厌他。 但是他帮她救她,是的的确确的事情。 莫家一家老小也不能失去他这个顶梁柱。 现在的叶璃再也没有最开始那强烈到想将他挫骨扬灰的愤怒,对他,有了太多的犹豫。 恨一个人都恨得这样不得劲,这让叶璃心头时不时恼火一下。 在她的世界里,爱憎都应该是楚汉分明的事情。 穿书前,她无比憎恨她的继母,怨恨她的父亲,随着她的成长,她从未一刻忘记过童年的伤痛,凭什么父母婚姻破裂带来的仇恨由她一个人承担?凭什么连再婚都要对她不管不问,任由她被人作践? 所以她卧薪尝胆十年后,神不知鬼不觉弄断了继母的一条腿,还报复了父亲引以为傲的生意。 她就要让那些人知道,做错事就是要付出代价,不管多少年! 谁要对她好,她对他更好,谁要是跟她不讲理,她会比那个人还要不讲理。 她曾经也想过报复母亲,好几次走到了母亲的家门外,可是当看到母亲如今幸福一家四口的情景,她只能躲在角落没出息地掉眼泪。 到头来,只有外公是她的亲人。 可是外公没了。 她又成了孤儿。 叶璃的眼眸寒光湛湛,继续若无其事地弯身干活。 当叶璃再一抬头的时候,那棵天竺桂下早就没了莫南谦的身影。 一直到天幕暗下,叶璃就帮着把王大娘地里的油菜收完了,等晾晒3到5天就可以开始脱粒。 于是叶璃就先行回家去了。 刚到家附近,叶璃突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,直接趴在石头台阶上喘气。 叶璃知道,这是这副身体透支发出的危险信号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