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1章,卢安对俞家说不-《我的1991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第一条,卢安勉强接受了。

    接受的理由是因为他觉得,除了画展这种公共场合外,他几乎没有什么露脸的机会。

    而在其他地方,无论是清池姐也好,还是清水和叶润、以及黄婷,自己想怎么带就怎么带,谁管得着呢?

    至于第二条,卢安听完就有点排斥了,但还在可接受的范围内。

    毕竟头抬跟自己姓,第二胎在未可知性别的情况下姓俞,对方也没有抢男抢女的意思。

    而且这种儿子随父母各一姓的家庭,虽然不是很多,但社会上还是有,这是家庭和睦、夫妻有爱的一种体现。

    所以,卢安看在俞姐对自己喜爱的份上、看在俞姐帮助自己甚大的份上,他也没说什么。

    因为他不只有一个女人,这本身就是对俞姐的欠缺和不公平,分润一个孩子姓俞,似乎在情理之中。

    第三条,杨千惠提出不许带任何红颜知己回俞家。

    这让他不禁想起了香江李佳欣被某富豪带回家气死原配的传言,即使不知晓这消息的真假,但他也深恶痛绝这一点。

    毕竟都是自己女人,冒然带一个女人去另一个女人家里,那绝对是一种侮辱,是一种不尊重。对此他完全能理解。

    也完全支持。

    因为手心手背都是肉,他本身就没想过这么做。

    乍一瞧嘛,这一条一条单独看下来,好像都符合人情,符合常理,好像杨千惠没做得太过分。甚至出现一种幻觉,就这?

    强大的俞家就要求这三条?

    貌似不能接受啊。

    但是,可是,当他把三条全部拢在一起分析,回过未来的卢安就觉得怪怪的,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。

    如果全盘接受这三条,好像就是光明正大确认了俞姐的大妇地位,就连清池姐都得靠边站一般。

    哪怕同清池姐办了证,结婚了,也无法跟俞姐匹敌。

    因为“大型公共场合”和“俞家”这是一個广义词汇啊,没法具体衡量到某个点某个界限,这要是今后跟俞家意见相左,闹矛盾了,他带清池姐去商城逛个街、去饭店吃个饭,都可以定义为大型公共场合。

    至于不许带红颜知己回俞家,字面上ok,彷佛没问题,可要是说给伍丹听听试试,伍丹第一感觉必定是:哦,就是莞之是正妻吗,其他人都是外室。

    三个条件加在一块,卢安怎么分析怎么琢磨都觉着不对味,以至于他陷入冗长的沉默,没再吭声。

    他爱俞姐不错,很钟情俞姐的长相气质不错,想和她一起抚养孩子长大成人也不错,可这一切有个前提啊。
    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