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九首歌-《当我在地铁上误连别人的手机蓝牙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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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做这些时,我心跳得很快,仿佛是初次尝试,陆成则坐了下来,我目睹他变得难耐,焦躁,面红耳赤,落在我手里,任我宰割,也攀上极乐。

    我在这种掌控中收获了双重的餍足。

    —

    临睡前,我先洗澡,陆成则在后,等他回来的过程中,我百无聊赖地打开蓝牙音响,开着最小音量,边听边等他,还从柜子里翻出一只闲置已久的旧枕芯,套好,当做我男朋友小脑袋暂时的安身之所。

    回来时,陆成则闻声止步,安静听歌,用毛巾搓着湿漉漉的头发和耳朵。

    停在门框内的他,就像一帧电影截图,音乐只是迎合他出场的铺设。

    关灭灯后,重见天日的新枕头并没有派上用场,陆成则一寸一寸地靠过来,挪来我枕头上,我不得不给他腾地方。

    我们陷在软绵绵的黑暗里,静悄悄地看对方,好像在彼此的视线里进行光合作用。

    我笑他笑;我挤眉弄眼,他还是笑;我撅起嘴,他就亲一下。

    我小声道:“陆成则。”

    他“嗯”一声。

    喜不自禁,我好幸运,我好喜欢他,我甚至开始羡慕和嫉妒自己。

    我依旧感到不可思议:“第一次我到底怎么连上你手机的?”

    他说:“不知道,我刚好取出手机看时间,突然弹出来申请,我就通过了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你就通过了?”

    陆成则说:“嗯,坐了这么多年地铁,第一次碰到,看你耳机名字,我估计是个妹子,来都来了,不如听听我的歌。”

    “你居然没被吓走。”

    “当时是愣了一下,”回顾那天,不再只有讶异和新奇,还多了甜情蜜意:“但你的歌也是我的歌,很熟悉,有归属感,所以我就听下去了。”

    我问:“第一首是什么,你还记得吗?”

    陆成则答:“不记得了。”

    我遗憾地叹气:“唔,好吧。”

    因为我还记得。

    因为那一瞬间妙不可言,歌声奏响,神清气爽,眼前那些或倦怠或麻木的面孔挨个失踪了,人海消弭,拥挤不复,音乐像是蜜糖金的河流那般,汹涌灌入车厢,我的灵魂仿佛在跟播放它们的人翩翩共舞。

    陆成则在我的哑然和失望里憋不住了,哼笑一声,用手臂环住我:“好了好了,我记得,怎么可能不记得。因为你的耳机名字看起来很甜,所以我选了一首歌。”

    他果然在耍我。

    我佯愠捏住他脸,要挟他必须立即说出正确回答:“什么?”

    他不假思索地笑着说:“《sweettalk》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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